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日,习来汉中考察天汉湿地公园时指出“生态公园建设要顺应自然,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促进生态保护同生产生活相互融合,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为汉中城市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崭新战略目标和蓝图。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认真学习贯彻习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汉中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的决定》《汉中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的决定》,凝心聚力、勠力同心,加快推动汉中生态城市建设。 生态就是民生,环境就是福祉。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城市体检引领城市更新,2023年共实施城市更新项目267个,完成投资94.98亿元,城市“老”“旧”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人居环境更加优良。坚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海绵建设要求与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全过程衔接,有效确保了海绵建设理念的落地实施,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的海绵建设面积已达24.6平方公里。不断强化城乡建设风貌管控,为塑造“汉风古韵”城乡风貌,制定出台《汉中市加强城乡建设风貌管控指导意见》,成为全省首个统筹“城-镇-村”风貌管控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城市色彩、水岸线、山脊线、天际线管控营造,严控住宅建筑高度,规范各类标牌和广告设施,让城市井然有序。加快城市生态修复,系统推进城市水系、水体、岸线、湿地修复,打造水清岸绿、微波荡漾的生态画卷。2023年建成口袋公园11个,增绿51.69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创建数量居全省第一。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互促共进、双向转化的路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城乡建设绿色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出台《汉中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汉中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搭建城乡建设绿色制度框架。建筑用能结构日趋优化,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的建筑应用,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和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绿色建筑实施占比达到93%、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4%,示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104个,创建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1项、市级优质工程“天汉杯”7项。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卓有成效,深挖地域生态文化特色,在贯彻“两山”理念中找准生态优先、绿色转型的实践路径。留坝、西乡成功申报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县,南郑、佛坪获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推动西乡县、留坝县强化与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交流合作,编制完成绿色低碳县城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并在全国村镇建设技术交流会上交流了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经验成效。 以人民群众安居为目标,以好房子为基础,推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让城市更加宜居宜游。打好房地产平稳发展“组合拳”,优化个人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支持中心城区高品质住房建设、搭建“互联网+房产”信息服务平台,提振市场信心,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断提升。多措并举强化住房保障,加强项目建设融资保障,2023年开工建设10个保租房3267套。实施72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1亿元,惠及群众6.19万户,连续两年因落实有关重大决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被省政府予以表扬激励,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成色更足。扎实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汤房社区、南关社区等4个社区纳入省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数量居全省首位。积极发挥部门合力,统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与民政部门开展的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相结合,逐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农房安全,政策性农房保险投保超32万户,投保比例居陕南3市首位。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1080户,争取中省补助资金3083.46万元。成功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30个,创建数再次位居全省首位。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累计创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名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24个、省级传统村落19个;历史文化街区9片、历史建筑153处。积极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路径,强化激发历史建筑文化、使用价值,使其融入现代生活,让城市更加“宜居宜游”。 1、本系统适用对象: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各县区政府,所有投稿用户需各单位授权后作为本单位唯一指定的投稿工作人员进行投稿,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名义投稿。 2、用户首次投稿时,需先点击市政府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按钮,点击“忽略警告,继续访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定信息无误,点击“提交”按钮,同时,投稿用户需将注册完成的个人信息,以表格形式(盖章)纸质版或加盖公章的PDF版向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报备,经投稿系统管理员确认审核无误后,方可开通投稿账号。账号开通后,用户可访问投稿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即可进行投稿。 3、所有投稿信息需经本单位领导审签通过,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报稿件内容真实、文字准确,并对所投稿件承担一切责任。